关于2012届毕业生办理遗留手续的说明

2011年06月19日 00:00

毕业生离校之后办理的就业手续统称为遗留就业手续办理,其某些手续办理程序和毕业之前办理有所不同,现将毕业生遗留就业手续办理中的几个情况作一说明,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情况查阅。

一、非甘肃生源学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在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

二、甘肃生源学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在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

三、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并领取了去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之后更换工作单位需要改派的

四、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遗失需要补办的

一、非甘肃生源学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在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

这种情况学生毕业时领到去生源所在地省(市、区)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的就业报到证,称为“二次就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如果落实的就业单位在学生报到省(市、区)内的,由省(市、区)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改派;跨省、市、区就业的由学校改派。改派期一年,截止毕业后第二年的六月份。

需要学校改派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就业报到证办理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留手续时间办理:

① 需要到报到证报到单位让其在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并加盖公章;

② 拿到原户口迁移证(办理新户口迁移证使用);

③ 新的就业单位接收函(一张纸注明“同意接收某某到我单位工作”字样并加盖公章即可);

④ 是党员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的,需要拿到原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以上材料交到就业办后会领到一张新的去就业单位的报到证。

(二)户口迁移证办理

凭新报到证(可能还需要一份新报到证的复印件,请预先复印)和原来的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三)党组织关系办理

凭新报到证和原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院开具新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甘肃生源学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在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此类情况甘肃省有新政策,但是目前没有出台文件具体解释,倒是以新文件为准)

这种情况学生毕业时领取择业通知书,发往生源所在地(州、市)人事局。

根据甘肃省人事厅相关政策,在三年内落实就业单位都可以换发就业报到证。如果落实的就业单位在生源所在地(州、市)内的由地(州、市)人事局派遣;如果落实就业单位跨省、地(州、市)的,由学校派遣。需要学校派遣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就业报到证办理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在学校就业办办理遗留手续时间办理:

① 原择业通知书;

② 原户口迁移证(办理新户口迁移证使用);

③ 新的就业单位接收函(一张纸注明“同意接收某某到我单位工作”字样并加盖公章即可);

④ 是党员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的,需要拿到原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以上材料交到就业办后会领到一张新的去就业单位的报到证。

(二)户口迁移证办理

凭新报到证(可能还需要一份新报到证的复印件,请预先复印)和原来的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三)党组织关系办理

凭新报到证和原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院开具新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需要省、地(州、市)就业主管部门派遣的,相关手续和政策请向他们咨询。

三、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并领取了去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毕业之后更换工作单位需要改派的

根据国家政策,如果新的就业单位和原就业单位在同一个省(地、市、州)内的,由省(地、市、州)就业主管部门改派,跨省改派的,由学校改派,改派期一年,截止毕业后次年的六月份。

需要学校改派的,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办理:

 (一)就业报到证办理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在学校就业办办理遗留问题时间到规定地点办理:

① 原就业报到证;

② 原户口迁移证(办理新户口迁移证使用);

③ 新的就业单位接收函(一张纸注明“同意接收某某到我单位工作”字样并加盖公章即可);

④ 原就业单位的退函(一张纸注明“同意与某某解除就业协议”字样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注意一定要有解除就业协议字样,解除劳动合同等说法不能办理)。

⑤ 是党员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的,需要拿到原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以上材料交到就业办后会领到一张新的去就业单位的报到证,

(二)户口迁移证办理

凭新报到证(可能还需要一份新报到证的复印件,请预先复印)和原来的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三)党组织关系办理

凭新报到证和原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院开具新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省、地(州、市)就业主管部门派遣的,相关手续和政策请向他们咨询。

四、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遗失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这两个材料遗失一般不能补办,只能办理有甘肃省人事厅盖章的证明,凭此证明可办理相关手续。

(一)就业报到证遗失办理

① 到学院开具挂失介绍信到遗失地省级日报社挂失;

② 自己写一份申请,说明情况。

在就业办办理遗留手续时间携以上材料申请办理。

(二)择业通知书遗失办理

① 需要到生源所在地(州、市)人事局开具未报到证明或未就业证明;

② 到学院开具挂失介绍信到遗失地省级日报社挂失;

③ 自己写一份申请,说明情况。

在就业办办理遗留手续时间到规定地点携以上材料申请办理。

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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